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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发〔2001〕77号)和《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黑人函〔2002〕49号)通知精神,200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和申报            各市(地)请按《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黑人发〔2002〕51号)文件的要求,依照规定的程序抓紧进行岗位考核和申报;在哈省(中)直单位的申报材料须于7月10日前报送省人才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发布日期] 2004-06-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岗位;人事厅;考核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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