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证的处罚
[摘要] 职权名称 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证的处罚 职权编码 230000-03-0-1017 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 审核转报 否 职权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第三十七条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发布日期] 2016-03-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野生动物;保护法;职权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2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