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销社机关推行社务公开的意见
[摘要] 黑龙江省供销社机关 推行社务公开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和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参照《总社机关推行社务公开的意见》,根据省社机关工作实际,现就省社机关推行社务公开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行社务公开是省社机关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供销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开放办社,创新体制的现实要求。
[发布日期] 2004-11-1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社务;公开;省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