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参加考核调整工作岗位的通知
[摘要] 鸡西、牡丹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5〕2号)精神,依据鸡西、牡丹江市煤管局主要负责人备案报告,以下人员在任职6个月内没有参加考核,煤矿企业应调整其工作岗位,人员名单如下: 1.沈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公司 于文军 2.沈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公司新城煤矿 齐晓平 3.鸡西密山市兴安煤矿 徐宝松 4.穆棱市众鑫煤矿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姬忠学 。
[发布日期] 2016-11-2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鸡西;煤矿;盛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