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四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28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实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四证合一”(以下简称企业“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日期] 2015-04-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登记;合一;制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