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标志使用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
[摘要] 职权名称 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标志使用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 职权编码 230000-10-0-1103 职权类型 行政监督检查 审核转报 否 职权依据 一、《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2001年6月8日通过):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绿色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发布日期] 2016-03-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绿色食品;检查;标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