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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建立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 名录库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政府(行署)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部门),绥芬河市、抚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是能源资源消费的主体,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点。
[发布日期] 2017-07-0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用能;公共;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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