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严格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发布日期] 2017-02-1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保健食品;许可;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