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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第5期煤矿矿长资格、安全资格复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产煤市(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龙煤集团及所属分公司:  根据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1年煤炭行业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举办2011年第5期煤矿矿长资格、安全资格复训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所辖区域煤矿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复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训时间、地点 复训时间:2011年9月16日-25日 报到时间:2011年9月16日 9:00-16:00时 复训地点:黑龙江科技学院专家公寓(松北区糖厂街1号) 二、有关要求 (一)参加复训的人员必须是参加2010年矿长资格、安全资格复训(培训)合格人员。
[发布日期] 2011-12-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复训;矿长;资格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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