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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做好市、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为保障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7〕1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市、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靶向性原则。
[发布日期] 2017-01-0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抽检;食用;农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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