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 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的通知的通知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0-10-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住房;契税;个人所得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