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黑龙江天成鸿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摘要] 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黑龙江天成鸿宇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孙连民、王丽、陈岩、赵红燕、彭丽君: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省财政厅对你们报送的申请设立黑龙江天成鸿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
[发布日期] 2010-03-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鸿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