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的通知》贯彻意见的函
[摘要] 黑环函〔2014〕222号 关于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重点任务的通知》贯彻意见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公平正常秩序重点任务的通知》(国办函〔2014〕64号)要求,现将我厅《2014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公平正常秩序重点任务》贯彻意见汇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 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全省环保与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处罚案件移送调查处理的办法》和《关于规范环境刑事案件中监测报告认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公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案件移送制度、重大案件集体会商制度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等联动协作机制,预防和惩处环境污染犯罪,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 2014-08-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执法;环境;行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