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农办财〔2016〕17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管理局,各农牧场,总局各直属单位: 为强化垦区专家咨询费等报酬费用发放与领取管理,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家咨询费等报酬费用发放与领取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农办财〔2016〕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7-1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总局;领取;报酬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