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通知
[摘要] 有关市(地)、县(市)文广新局: 为改善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条件,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文化厅下达了2016年贫困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下达2016年“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教)【2016】257号),按照每个贫困村补助15万元(其中,文化广场建设补助12万元,文化室设备购置补助3万元)的标准,下达你市县建设指标。
[发布日期] 2017-03-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贫困村;建设;文化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