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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2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1-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保健食品;食品药品;抽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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