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整顿关闭工作旬报制度的通知
[摘要] 关于实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 和整顿关闭工作旬报制度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和整顿关闭工作情况,确保在6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非煤矿山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关闭,省局决定实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整顿关闭工作情况旬报制度,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的紧迫感。
[发布日期] 2006-04-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许可证;安全;省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