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严厉打击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篡改监测数据、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自动监控数据应用,现印发《2016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检查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4-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控;检查;是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