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 国务院有关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
[发布日期] 2008-12-0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厅长;局长;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