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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林业(营林)局,伊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省农垦总局林业局,有关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3-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野生动物;候鸟;滥食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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