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京加公路齐齐哈尔至讷河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河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法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京加公路齐齐哈尔至 讷河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京加公路齐齐哈尔至讷河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7-11-1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工程和技术(综合)
[关键词] 车辆通行;齐齐哈尔;征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