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组通字〔2004〕13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事局,各军分区(警备区、军事部)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省公安厅现役办: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04-03-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转业干部;择业;党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