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
[摘要] 财关税[2015]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
[发布日期] 2015-12-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进口;免税;技术装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