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
[摘要] 国办发〔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5-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