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
[摘要] 财库[2016]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委),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发布日期] 2016-01-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发行;债券;财政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