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政策性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发改价格[2016]1350号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审计署、国资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国管局、证监会、保监会、民航局、外文局,各省……
[发布日期] 2016-06-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资格考试;职业;收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