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
[摘要] 财税〔2016〕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发布日期] 2016-05-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增值税;驻华;退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