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甘肃省张掖市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8.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摘要] 各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张掖市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8.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一〔2016]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甘肃省张掖市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
[发布日期] 2016-09-09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安全、风险、质量和可靠性
[关键词] 监管责任;火灾事故;张掖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