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盟市财政局、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国培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财政部、教育部重新修订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
[发布日期] 2017-02-27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幼儿教师;专项资金;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