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原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处长李海荣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办法》(令2010年第177号)第十六条,及我厅交通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开始,对你单位原处长李海荣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请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发布日期] 2017-06-30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审计;离任;经济责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