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厅转发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摘要] 自治区有关单位,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现将《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文〔2016〕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并做好自治区非遗保护经费的审批、分配等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2-14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非遗保护;经费;审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