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3-30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安全、风险、质量和可靠性
[关键词] 黑名单;生产;自治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