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报
[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区优秀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确定的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王府风情文化街等2个街区为第三批自治区级历史文……
[发布日期] 2016-10-31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街区;自治区;文化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