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盟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管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
[发布日期] 2017-02-09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住房;安居工程;资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