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盟市商务局、外经贸局、口岸办: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明电〔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7-02-28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安全、风险、质量和可靠性
[关键词] 安委会;两会;外经贸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