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文物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摘要] 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文〔2016〕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12-30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公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