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有关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现就进一步做好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一、分类处理,确保淘汰的主体设备(生产线)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一)列入工业和……
[发布日期] 2015-03-20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产能;生产线;拆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