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旗台220千伏变电站3、4号主变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函
[摘要]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电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于2017年9月17、18日,在呼和浩特主持召开乌兰察布市旗台220千伏变电站3、4号主变扩建工程水土保……
[发布日期] 2017-11-21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水土保持;验收;乌兰察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