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2×4500t/d熟料生产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函
[摘要] 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于2016年9月29日,在呼和浩特主持召开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2×4500t/d熟料生产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
[发布日期] 2016-10-14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水土保持;验收;冀东水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