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2016〕92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6〕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
[发布日期] 2017-07-14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培训;公务员;机关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