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
[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
[发布日期] 2016-04-19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水土流失;旗县;自治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