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做好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做好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6〕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10-31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公共、环境与职业健康
[关键词] 放射;诊疗;医疗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