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愿委托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摘要]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自愿委托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7〕463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
[发布日期] 2017-09-20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复函;财政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