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05号提案的答复
[摘要] 耿豫蒙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传承保护我区濒危语言文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内蒙古图书馆、内蒙古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对少数民族文字进行相应的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保护,应由自治区民委、教育厅主导,文化厅将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5-27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保护;濒危;语言文化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