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要] 各盟市财政局、地税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地税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8-30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储备商品;税收;有限责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