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的通知
[摘要]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切实加大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力度,尽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协同监管格局,自治区工商局决定,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对全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注为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实施相关信用约束。……
[发布日期] 2016-03-04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异常;名录;标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