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资产条码化管理的通知
[摘要] 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各委、办、厅、局,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区本级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效能,巩固资产清查成果,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的跟……
[发布日期] 2017-05-27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资产;条码;清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