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东部地区低电压等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临时输配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核定内蒙古东部和江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13]3206号)下发后,我区东部地区电力用户与……
[发布日期] 2015-08-24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电力
[关键词] 电力;配电;用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