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摘要]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发布日期] 2017-05-19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