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关于实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盟市民政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规范婚姻登记工作,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04-08-10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时效性] Effective